叶凌燕代表:
你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探索推进河长制从行政型向社会型转变》的建议(第92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以贯彻落实河湖长制为重要抓手,全力抓好“五水共治”工作,不断推动我市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治水满意度(幸福感)连续三年居全省第一、水环境质量保持全省领先,2020年“五水共治”(河长制)考核总分位列全省第二,连续七年获得大禹鼎、连续三年获得大禹银鼎、首夺大禹金鼎。
诚如您在建议中所言,落实河长制过程中存在管理空档、“一河多长”、效率不高等问题,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系列探索实践。一是不断理顺河湖长机制。按照省市河长制工作提档升级要求,根据河湖等级确定各级河湖长,消除“一河多长”现象,如江山市河湖长由原先30余人精简为7人。针对人员调整的空档期,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更新信息、做好衔接,避免出现管理脱节。二是壮大社会河长队伍。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多样化民间河长”的“4+N”多元护水机制,形成了党政河长常态巡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巡河、民间河长队伍和“蓝马甲”志愿者日常巡河、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治水新格局。目前,全市已有开化县“民间河长”办公室、江山市锦绣江山志愿者协会、常山县“骑行河长”等230余支民间河长队伍,“蓝马甲”志愿者达2.4万余名。三是打造“绿水币”护水平台。倡导“问题有发现、发现有积分、积分有奖励、奖励有保障”的理念,通过“衢州治水”微信公众号,开发了群众参与度、满意度较高的“衢州公众护水平台”。截至目前,平台已注册用户人数16.9万人,2021年1-6月共发现有效涉水问题2456件,兑换礼品(话费)1258件。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探索和完善社会型河长制,进一步擦亮“衢州蓝”品牌标识,壮大全市“蓝马甲”志愿者队伍,培育多元化、多功能的民间河长社会组织。一是开展“社会型河长”试点。在全市范围内选取设配完善、条件成熟的河段开展试点,分别细化“行政河长”和“社会河长”的责任清单,定期会商研究,总结经验成果,提出完善措施。二是推行“企业河长”制度。在城区和厂矿企事业单位较多河段、第三方保洁河段,按照“门前三包”的原则,积极推行“企业河长”制度,压实治水主体责任,降低政府投入成本。三是发动全员参与。积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城乡居民和热心乡贤参与巡河并监督河长履职,充分发挥河长效能,努力营造全民护水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全力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好言献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