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二)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三)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四)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五)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做好有关接待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 (七)负责全国、省、市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八)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组织、协调全市反走私和口岸管理工作。 (十)协助市政府开展全市政府系统自身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