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智造新城工作委员会、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智造新城党工委、管委会),智造新城党工委、管委会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开发区(园区)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智造新城有关管理规定,按规定权限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智造新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三)负责智造新城开发建设,协同做好涉及智造新城范围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负责智造新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等非法定规划的编制和研究,实施性项目的规划。负责智造新城规划实施,协同做好规划管理和监督。 (四)负责对接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和省高能级平台的考评工作。 (五)负责智造新城高能级平台建设,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要素分配。牵头制定智造新城建设重大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提出重大专项资金安排和省下达智造新城资源要素的分配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六)负责智造新城内土地的开发和管理,协同做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工作。 (七)负责智造新城内招商引资投资项目的决策预审、备案、核准和各项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投资项目的立项、委托审批。拟订智造新城产业准入标准,负责产业发展项目的准入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八)负责智造新城管理权限内建设工程、建筑市场和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放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消防验收、备案。按年度计划负责各项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智造新城(除小区、农村外)园林绿化亮化、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和“五水共治”等方面管理。 (十)负责智造新城内涉企涉园区涉创新平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执法、环保执法、市场监管执法等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智造新城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业、商务、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科技、统计等方面工作。协助做好智造新城内交通、金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外事等方面相关工作。协调配合海关、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金融等部门(单位)在智造新城开展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智造新城涉企涉园区涉创新平台两新组织党群建设。 (十三)负责智造新城涉企涉园区涉创新平台的综治维稳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管理市级有关部门设在智造新城的派驻机构、派驻人员和兼挂职干部。 (十五)完善企业服务体系,指导智造新城工业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和关系理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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