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会计行业唱响主旋律,弘扬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引导树立正确职业价值观,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最美浙江人—最美会计人”评选活动。为做好我市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 “最美浙江人—最美会计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浙财会〔2022〕54号)(以下简称评选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组织实施。
一、推荐名额
省财政厅分配给我市的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我市从市级单位和县(市、区)推荐的候选人中评审产生。
二、推荐程序
(一)县(市、区)推荐:按评选文件要求组织推荐,择优确定1名候选人,于10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市级单推荐:市级单位按评选文件要求组织推荐,确定候选人后报送至市级主管部门,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初评,择优确定1名候选人,于10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财政局会计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对市级主管部门进行初评,择优确定2名市级候选人。
(三)组织评审: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市级和县(市、区)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名候选人,于10月25日前上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人:毛忠民,联系电话:0570-3055210